大发平台-大发平台
大发平台2024-04-15

大发平台

中国原创1类新药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提振行业创新积极性******

  中新网上海1月18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原创1类新药耐立克®(奥雷巴替尼)18日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用于治疗相关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简称:慢粒)成年患者。

  随着科技发展,现在,慢粒患者可通过规范服药,获得长期生存获益,回归工作与正常生活。但耐药一直是慢粒治疗的主要挑战。伴有相关基因突变的慢粒患者,长期面临无药可医的困境。

  耐立克®则打破了上述困境,是满足患者急需、填补临床空白、疗效和安全性俱优的创新药物,获“十二五”“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也是伴T315I突变慢粒的重要治疗药物。2021年11月,耐立克®获批在华上市,此后不久,即获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指南和中国抗癌协会《中国肿瘤整合诊治指南(CACA)》推荐,治疗相关慢粒患者。据悉,此次耐立克®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将进一步提升该药物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慢粒的诊疗更加规范。

  事实上,全球耐药慢粒领域尚有未被完全满足的治疗需求。近年来,耐立克®的临床研究不断受到全球血液学界的关注。自2018年起,耐立克®的临床进展连续五年入选美国血液学会(ASH)年会口头报告。

  据透露,研发耐立克®的中国药企亚盛医药正加快推进耐立克®在更多国家的上市。2021年7月。该企业与为全球制药企业提供专业供药解决方案的服务商——Tanner Pharma集团携手,启动了一项指定患者药物使用计划(NPP)。该项目在耐立克®尚未获得上市许可的区域,为指定患者提供使用该药物的机会,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亚盛医药董事长、CEO杨大俊博士表示,未来,企业将加快探索耐立克®在更多适应证中的疗效和安全性,惠及更多患者。

  在亚盛医药看来,该药上市一年即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体现了国家医保局对创新药的支持。企业方面认为,这一利好信息的释放,将极大提振行业创新积极性,优化中国创新药行业的良性生态。杨大俊博士表示,耐立克®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给我们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对中国创新药行业充满信心,有底气在未来去做更多研发。”(完)

  搜索

复制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大发平台地图